《林城法苑》第十一期 | 以律师视角拆解“免费领养宠物”套路:温情背后的法律暗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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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作者:朱海 律师
“免费领养宠物”的广告铺天盖地,萌宠照片配以“用爱终止流浪”的标语,轻易击中爱宠人士的柔软内心。然而,这份善意正被不良商家编织成一张张法律陷阱网——从“押金不退”到“宠物贷”,从“星期猫”到天价违约金,看似温情的领养协议背后,藏着刀光剑影的合同博弈。今天,我们从法律角度拆解这些套路,为你的爱心保驾护航。
一、免费领养的“法律面具”:赠与还是买卖?
核心争议:商家宣称“免费领养”,但要求签订捆绑消费协议,法律性质如何认定?
典型案例
消费者小王与宠物店签订协议,约定“免费领养蓝猫但需每月购买300元指定猫粮”。法院认定该协议实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,若消费者违约未购满12个月,需支付违约金。
法律穿透:
1.合同性质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61条,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,受赠人需履行约定义务(如购买商品),否则赠与人可撤销赠与。
2.责任边界:若商家隐瞒宠物健康问题(如伪造疫苗记录),消费者可主张其违反《民法典》第662条“瑕疵担保责任”,要求赔偿损失。
3.警示:“免费”≠无偿!任何捆绑消费、分期付款均可能将“赠与”异化为“买卖”,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往往远超宠物市场价。
二、四大经典套路与法律破局指南
01.“分期购粮”变高利贷:宠物贷的金融陷阱
套路表现:商家以“每月支付498元猫粮费”为名,实际关联第三方贷款平台,消费者需连续还款24个月(总费用近万元),即使宠物死亡仍需继续还款。
法律对策:
①若商家未明确告知分期涉及贷款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48条主张“欺诈”,要求撤销合同。
②利率超过法定标准的,可主张“显失公平”条款无效。
02.押金退还“死循环”:所有权的法律游戏
陷阱设计:收取2万元押金,约定“每月返还1000元”,但协议中保留宠物所有权,消费者违约后押金被吞。
破局关键:
①法院可能认定此类协议实为租赁合同,押金性质转为租金,消费者需返还宠物才能退费。
②合同审查要点:要求明确“押金与宠物所有权分离”,避免绑定条款。
03.“健康宠物”秒变“星期猫”:隐瞒病情的法律责任
案例直击:张某领养缅因猫后5天发现其患中耳炎,治疗花费9000元。法院调解后,商家因未履行健康告知义务赔偿3000元。
法律武器:
①商家伪造疫苗记录或隐瞒病情,构成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“欺诈”,可主张三倍赔偿。
②协议中“24小时健康保障期”过短,属无效格式条款。
04.霸王条款“三件套”:捆绑、违约金与自主权剥夺
典型条款:“必须购买指定品牌粮”“违约赔付宠物原价”“不得自行更换用品”。
法律突围:
①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6条,主张“排除消费者权利”的条款无效。
②若捆绑商品价格虚高(如猫粮溢价50%),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“强制交易”。
三、法律维权三步法:从证据到行动
1.证据固化:
必备材料:合同原件、付款凭证、宠物健康报告、商家承诺的聊天记录。
隐蔽取证:若商家口头承诺“健康无忧”,可录音或要求书面补充条款。
2.维权路径:
行政投诉: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(依据《广告法》第28条)。
司法救济: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,并索赔医疗费、误工费等(《民法典》第147-151条)。
3.反制“宠物贷”:
若发现分期协议关联非法网贷平台,立即向金融监督管理局投诉并报警。
四、给爱宠人士的“避坑指南”
1.合同签署“三不签”:
不签未明确“宠物所有权转移时间”的协议;
不签含“自动扣款”“放弃解约权”的条款;
不签未约定“健康保障期≥7天”的格式合同。
2.领养前“三必查”:
查商家资质:是否具备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;
查宠物档案:要求现场出具疫苗本、第三方体检报告;
查平台风评:社交媒体搜索商家投诉记录。
3. 补充协议“两增设”:
“若宠物用品质量不达标,可自行采购”;
“宠物死亡/丢失可解除合同,不强制续约”。
五、行业治理呼吁:让爱心回归纯粹
当前乱象根源在于法律滞后与监管盲区:
1.立法缺口:亟需制定《宠物领养管理条例》,明确商家信息披露义务、消费者7天冷静期及健康保障标准。
2.平台责任:电商平台对“免费领养”信息需实质审核,否则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承担连带责任。
3.行业自律:推动宠物协会发布标准化合同,禁止“捆绑销售”“单方违约金”等条款。
六、结语
宠物领养的本质应是生命与善意的联结,而非商家攫取暴利的工具。作为消费者,请以法律为盾,穿透“免费”噱头;作为律师,我们更期待立法、监管与行业的协同净化,让每一份爱心都能安全落地